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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輔組長 - 學務處 | 2024-03-28 | 點閱數: 10
一、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 每人有1次挑戰機會,完成雲端發票任務、滿意度問卷或捐贈2張雲端發票任一項即可再挑戰1次,每次挑戰回答3題租稅問答限時挑戰「雲端發票消消樂」即可過關;依消除泡泡數給予對應積分,積分還可兌換宣導品。 (二) 雲端發票捐贈參加抽獎或獲得禮券:捐贈雲端發票達10張,還可加碼抽全家禮券500元、200元、100元;捐贈最多前5名,致贈全聯禮券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輔組長 - 學務處 | 2024-03-28 | 點閱數: 6
一、 依據桃園市新屋區永安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永安國小)113年3月19日永小教字第1130001723號函及本局113年1月18日桃教小字第1130005439號函辦理。 二、 本案活動時間延長至113年4月15日(星期一)止,活動資訊說明如下: (一) 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學生。 (二) 實施方式: 1、 請於截止日前至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頁(https:...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輔組長 - 學務處 | 2024-03-28 | 點閱數: 8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19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304982181號函辦理。 二、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為提升教師創新課程設計能力,內化戶外教育學習素養,培育教育專業人才,強化戶外教育教學品質,特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 旨案工作坊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3年4月19日(星期五)。 (二) 地點:新北市金美國小、獅頭山公園及神秘海岸。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輔組長 - 學務處 | 2024-03-27 | 點閱數: 14
一、 依據本府113年3月18日府警少字第1130072545號函辦理。 二、 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訂於113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假中國文化大學建國校區國際會議廳(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231 號 B1)舉辦「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法學思想研討會」,本活動全程免費參加,並提供午餐便當。 三、 有意報名者請於113年3月27日(星期三)前以傳真(02-2388-1171)、電子郵件(luna@tosun.org.tw)或線上報名方式(https://form...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輔組長 - 學務處 | 2024-03-13 | 點閱數: 34
一、 依據一貫道基礎忠恕道院113年2月19日忠恕字第1130221號函辦理。 二、 本案以推廣「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創造和諧社會」為宗旨 ,特舉辦旨揭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 (二) 報名方式:採電子報名,信箱:welfare108@gmail.com 。連絡電話:廖小姐 0926-277386,余小姐 0921-955208。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輔組長 - 學務處 | 2024-03-12 | 點閱數: 15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3月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008770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係為提升師資培育生和在職教師執行戶外探索教學課程之「風險管理」、「技術培訓」、「性別平權」及「環境永續發展」等知能,以提供學生更全面且完善的戶外探索課程教學,計畫於全臺北、中、南、東及離島各區,辦理前述四大主題之相關增能研習,進一步協助相關領域師生深化戶外探索課程的教學內涵、執行品質與安全管理。 三、 本次研習共計6場次,包含主題、地點、招收人數及報名資訊等相關資訊,請詳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輔組長 - 學務處 | 2024-03-05 | 點閱數: 19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校自113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於校園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片。
公告 生輔組長 - 學務處 | 2024-02-16 | 點閱數: 33
酒醉上道,危險就到。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新年歡喜走春去,遵守速限最放心。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快車一時,後悔一世。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交通安全要遵守,飆車喝酒不可有。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寧可走遠路,也不闖馬路。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行人過路口,請使用斑馬線。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開車要停讓,安全有保障。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路口停看聽,平安過路口。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長輩行動慢,請減速禮讓。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不老騎士們,騎車遠離大型車。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公告 生輔組長 - 學務處 | 2024-01-15 | 點閱數: 46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85045號函辦理。 二、 經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來文說明,新加坡衛生部與其他政府單位已強化境內電子煙管理措施,包括於海陸空關卡加強檢查,強化網路銷售、廣告之監測與取締,並於公共場所加強取締使用、擁有電子煙者。 三、 另我國「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已將電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加強管制,並依該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或...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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