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桃教特字第1110125212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增進蘆竹區、大園區學校教職人員特教專業知能,促進特教理念及技巧之宣導及應用。
(二)提升並強化蘆竹區、大園區學校教師助理員專業知能,積極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受教品質。
(三)鼓勵本市各校教師積極參與特教相關研習。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興國小。
四、研習內容:
(一)研習時間:112年8月15日 (星期二) 08:00-16:00煩請各校同意參加此研習教師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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