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115年度國際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
| (一) | 申請資格:以下兩項皆須符合。 |
| 1、 | 學校人員參加國際教育2.0或中程計畫共通或分流課程 研習,請檢附研習合格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 |
| 2、 | 學校已申請教育部國教署115學年度國際教育補助計畫 其中一軌(原SIEP課程或國際交流)。 |
| (二) | 申請方式: |
| 1、 | 請檢具申請計畫書(含經費概算)1份,核章後以紙本郵寄至桃園市國際教育事務中心(大園國際高中) ,地 址:33743 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8號,並於封面註 明校名及「桃園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流申請書」,以郵 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
| 2、 | 另須將上述申請表件核章後之掃描電子檔寄至 interedu01@dysh.tyc.edu.tw,並將信件主旨與申請書檔命名為:「校名_桃園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流申請書」。 |
| (三) | 重要期程: |
| 1、 | 計畫撰寫說明會:115年3月9日(一)15時至17時。 |
| 2、 | 收件截止:115年3月25日(星期三)。 |
| 3、 | 初審結果通知:115年4月14日(星期二)。 |
| 4、 | 繳交修正後計畫:115年4月24日(星期五)。 |
| 三、 | 旨案計畫撰寫及經費規劃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國際教育 中心,聯絡電話:(03)381-3001#925,聯絡信箱: interedu01@dysh.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