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稱客委會)112年6月13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505號函續辦理。
二、
旨案係客委會依據國家客家發展計畫「以客語為國家語言、推動客語為通行語」之目標,應建立全面性客語友善環境;另「促進客庄地區醫療及長照體系,建構客語服務機制及強化客語照顧服務員」亦為行政院客庄369治理平臺推辦事項,並前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3月24日及4月14日函請各縣(市)政府轉知所轄機關、團體及醫療院所,鼓勵所屬人員在職學習,增進提供客語服務的能力。
三、
為協助上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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