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2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538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協助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授課教師於閩南語文課程備課及提升閩南語文授課知能,具體掌握閩南語文教材運用及教學實務,以強化於閩南語文的授課知能及教材資源運用能力,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旨揭計畫以114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請鼓勵貴校符合資格教師參加,以提升教學知能,研習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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