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5月29日桃教秘字第1140049122號函公告
主旨:檢送教育部原函、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教師工會團體協約協商訴求之SOP作業流程圖、因應作為及檢核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26日臺教法(三)字第1142601243號函辦理。
二、因應教師適用勞動三法後,教師工會陸續成立並可能與雇主進行協商,爰教育部於112年8月1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290A號函(諒達)檢送修訂之旨揭SOP作業流程圖、因應作為及檢核表,請貴校依循辦理。
三、參考近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團體協約協商運作情形,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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