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校園環境整潔與公共衛生,請蒞校之民眾(含本校在學學生)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本校已於二期教學大樓一樓西側廊道壁面增設垃圾桶,提供到校民眾使用,請依現場標示確實進行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切勿隨意棄置垃圾。
二、請勿將垃圾棄置於操場及一樓男、女廁所內。廁所入口處已設置監視設備,違反規定者,將依相關法規送交環保局舉發。倘若校園環境屢遭破壞,本校將視實際情況,暫停開放校園供民眾使用。
敬請配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本校良好之學習與公共環境。
特此公告。
過嶺國中 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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