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114 年 9 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表
1.無照駕駛,處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2.未成年無照上路,處罰鍰、車輛移置保管、監護人連帶講習。
3.守護交通安全,從你我做起。 4.騎車戴安全帽,安全有保障。 5.不蛇行,不超速,安全才是回家路。
6.穿越馬路要注意,看清來車再過去。 7.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安全記分明。 8.開車不爭道,行車更順暢。 9.高齡駕駛減速行,安全路上伴一生。 10.銀髮智慧慢慢走,平安快樂長長久。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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