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三)對身心障礙學生具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尤佳。 (四)特殊條件: 1. 曾有相關特教服務經驗者並在最近兩年曾參加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或相關研習 20 小時 以上尤佳。 2.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其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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