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奉准112學年度報廢之課桌椅乙批公開贈與
一、主旨:公告本校奉准112學年度報廢之課桌椅乙批公開贈與,歡迎參加。
二、依據:
(一)參照「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三款」辦理。贈與:無償移轉予其他公、私法人、團體或自然人(不含管理機關所屬員工)。
(二)為達資源充分再利用原則,擬將汰換課桌椅贈與給其他公、私法人、團體或自然人。
(三)本校基於愛物惜物,資源再利用之觀念,擬贈與廢棄課桌椅乙批,歡迎有需求者洽詢。
三、辦理單位:本校總務處(03-4200026分機515及516)
四、贈與時間:即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每逢周三下午13:00-:14:30。
五、領取資格:領取人需具備以下至少一種資格
(一)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攜帶政府機關核准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成立文件影本乙份及切結書,供本校留存備查。
(二)自然人: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持身份證影本乙份及切結書,供本校留存備查。
六、領取方式:
(一)領取人需依公告時間至警衛室,繳交身份證明影本,再由總務處人員帶領到存放處,登記領取。
(二)領取人需立即運回,學校不負責搬運保管。
七、注意事項:
(一)無法立即將課桌椅搬走者,請勿領取。
(二)請領取者備妥所需文件,學校不負責協助影印事宜。
(三)本校廢棄課桌椅供領取者廢物再利用,不得再做轉賣,營利使用等不法情事。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更動,以本校網頁更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