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雲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114年2月15日(星期六)起至114年3月30日(星期三)止受理申請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雲林縣政府114年2月11日府教學二字第1142410379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雲林縣政府承辦人:謝巧莉,電話:05-5522404。 |
三、 | 檢附雲林縣政府原函影本;旨揭要點及申請表件請逕自雲林縣政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