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0月29日新北教特字第1142176502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宣導說明會區分為教師場及家長場,請轉知有需求之教師、學生及家長依需求報名參加。 |
| 三、 | 旨揭說明會重要資訊摘要如下: |
| (一) | 教師場說明會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家長場說明會採混成方式辦理,詳細場次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 |
| (二) | 報名方式: |
| 1、 | 教師場:請於114年12月1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各場次,研習名單於114年12月2日(星期二)逕行公告於上述網址,不另函知。 |
| 2、 | 家長場:請參見實施計畫中附件二說明,請各國中協助轉知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