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臺師大113年11月25日師大化學字第1131034331號函辦理及本局113年11月26日桃教中字第1130116317號函(諒達)。 |
二、 | 研習資訊更正如下: |
(一) | 臺南場次: |
1、 | 研習時間:113年12月14日(星期六)至12月15日(星期日)。 |
2、 | 研習地點:臺南市立下營國民中學。 |
3、 | 本市講師:梁忠三校長、高錦松教師、陳俊亨教師、劉之聖教師、吳俊典教師及林柏儒教師。 |
(二) | 桃園場次: |
1、 | 研習時間:113年12月21日(星期六)至12月22日(星期日)。 |
2、 | 研習地點:本市新明國中。 |
3、 | 本市講師:梁忠三校長、高錦松教師、陳俊亨教師、林柏儒教師及黃添裕教師。 |
4、 | 本市助理講師:李孟憲校長、陳國坤教師、廖俊傑教師、何昰昱教師 |
三、 | 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周沅馨專任助理,聯絡電話:02-7749-6976。 |
四、 | 因課程需事前備妥實驗器材,於每場次舉辦前一日中午12時始至研習期間以公假登記。 |
五、 | 本局同意貴校梁忠三校長及李孟憲校長妥適安排校務原則下,以公假登記方式參加旨揭研習。校長請假期間請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 WebITR)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http://webitr.tycg.gov.tw:8081/WebITR/)報送,俾利後續審核,另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林柏儒、黃添裕、高錦松、 陳俊亨、劉之聖、陳國坤、廖俊傑及何昰昱教師公假登記。 |
六、 | 檢附臺師大來函、課程計畫、本研習講師及助理講師名單各1份。 |